学校安全工作预案

为构建校园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由本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广泛影响的特点。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压踩踏、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大雨、大风、破坏性地震)等。 

(二)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置,按规定必须向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教育局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其他上级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无法控制形势的,需由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市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二、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一)坚持以十九大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中央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方针,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高于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长:孙景峰  符丽萍

副组长:张丽娟  官志海

  员:吕强、宋宏伟、李俊丽、迟东丰、王洪军、夏喜泉、刘然、鲁岩、綦胜奎、郭大鹏、曹红霞、刘日红、高岩、全体教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网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五、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1)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2)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3)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4)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5)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

6)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7)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8)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

六、应急救援小组

总指挥:校长 书记

副总指挥:副校长

1)师生联络小组 负责人:学年主任、教务主任、班主任

2)疏散引导小组 负责人:德育主任

3)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德育主任、卫生保健教师

4)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安全办主任

5)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总务主任

6)信息宣传小组 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七、应急救援通讯录

应急电话: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