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
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承上启下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切实提高普通高中育人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要求
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新教材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统筹有序推进,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师资和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构建“五育并举”培养体系
1.凸显德育时代要求。将德育工作纳入党建重要内容,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强化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充分挖掘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的方式方法,发挥育人载体的德育功能。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突出德育内容时代特征,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育人目标和内容具体化,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探索学科德育渗透的方式路径。创新思想政治课教学方式方法,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方式,增强思想政治课针对性。以实践活动为载体,拓宽实践育人渠道,积极开展党团组织活动和主题教育、仪式教育、实践教育等活动。加强德育工作条件保障、队伍建设和德育研究,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2.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改进科学文化教育,强化教学中的实验操作环节,统筹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科学素养;推进书香校园建设步伐和质量,营造全员阅读浓厚氛围,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强化体育锻炼,将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评价办法纳入对当地政府和学校的绩效考核项目;保证体育课程依据课程标准足量达标实施,学生每周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丰富学生的运动项目和校园体育活动,培养和增强学生的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使学生掌握1-3项体育技能。加强美育工作,积极开展舞蹈、戏剧、影视与数字媒体艺术等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展览、演出、比赛等艺术活动,通过开发实施艺术类校本课程、组建艺术类社团、举办校园艺术节等手段,努力培养学生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审美能力和文化理解素养。重视劳动教育,做好劳动教育指导纲要的培训与落实工作;优化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丰富劳动教育内容与方法;探索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策略,统筹开展好生产性、服务性、创造性等各类劳动,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树立热爱劳动的品质。
3.拓宽综合实践渠道。研究、制定、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一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立足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围绕不同主题开发建设系列性社会实践课程,推动全省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成线联网,有效拓宽学生综合实践渠道。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纪念馆、展览馆、运动场等公共设施按规定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定期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医院、福利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开展志愿活动,走进军营、深入农村开展体验活动。鼓励学校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4.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明确综合素质评价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转变育人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制度来对待和落实。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制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用好省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平公正。依照省定统一评价档案样式,客观真实、简洁有效记录学生突出表现。建立诚信制度,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科学推进课程建设与实施
5.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确保2022年前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落实好国家级示范性培训、校长教师全员培训等培训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实施高中新课程、新教材专项培训。建设一批新课程培训基地学校,开展校长教师挂职交流和跟岗学习,对口帮扶薄弱高中。
6.优化课程体系建设。依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整体规划建构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基于共同基础和多样化选择的校本化课程体系,推动核心素养分阶段、分学科、分层次、分要求落实到具体课程建设及实施中。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和选修课程开发,积极推动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课程化,开发形式多样、内容多元的选修课程,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
7.完善学校课程管理。合理安排普通高中三年各学科课程设置与教学进度,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展普职融通试点,探索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制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加强课程实施监管,落实校长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三)持续深化教学改革与管理
8.推进选课走班。立足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依据学科育人价值和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因地制宜、因校施策、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制定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及课表编排实施与管理指导意见,有序推进学生选课指导、走班教学管理与学校课表编排工作。研制校本化学生选课走班指南,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修习课程,形成个性化课程修习方案和课表。倡导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云平台开发校本化选课走班管理系统,提高走班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发挥行政班班主任、教学班学科教师、学生发展导师的育人合力和学生自主管理作用,确保走班教学有序实施。
9.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立足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及学科核心素养要求,依据课程内容与学业质量标准,推动从“知识为本”走向“素养为本”的教学内容整合与实施。创新体现学科性质和学习特点的教与学方式及行动策略,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问题意识、批判思维能力和合作精神等素养发展。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重视学科实验室建设,积极开展有观察、有体验、有探究的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统整学科本体、学习规律与环境建构的研究与实践,以师生信息化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提升为保障,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发挥信息技术应用有效支持学生学习、师生互动和教学评价的实践价值。关注作业在诊断学情、引导学习、训练思维、培养习惯及提升心理品质等方面作用,提高教师作业研究能力和作业设计质量,精心设计基础性作业,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开展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支持的精准教研,挖掘典型教学案例,培育骨干教师队伍,开发教育教学资源,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
10.优化教学管理。制定普通高中教学管理规范,落实市、县监管责任,强化备课、上课、作业、学习辅导和质量监测等教学常规管理。加强课程教学实施全过程监测评估,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中授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教学评价标准、策略、方式和方法研究,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逐步建立基于事实和数据分析的教学诊断、反馈和指导系统,引导改进教学。
(四)扎实开展学生发展指导
11.突出指导实效。基于学生身心发展和未来社会需要,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学会自我规划,提高学生选课、选科、报考的自主选择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处理好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系,形成正确的价值意识、质量意识、生涯意识和发展意识。
12.健全指导机制。各地要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专家组,制定学生发展指导实施方案,配齐专兼职教研员,指导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普通高中学校要明确指导机构,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开设指导课程、学科教学渗透、举办专题讲座、班会活动、开展职业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高校应加强招生宣传工作,搭建信息化宣传平台,积极通过举办校园开放日、夏(冬)令营、招生政策咨询会、深入中学宣讲等多种方式,向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生介绍办学特色、专业设置、选拔要求、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等,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的招生咨询和指导服务。各地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定期检查评估制度,纳入对学校督导、校长考核评价体系中,确保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实效性。
(五)积极推进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
13.规范学业水平考试。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检验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程度的重要作用,将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将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其他科目必修内容纳入合格性考试内容。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省级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5门科目具体考试形式、考试时间、组织方式、评分标准、监考要求、抽查监督机制等由省级提出统一要求,地市组织实施。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14.提高考试命题水平。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科学命制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试题,不再制定考试大纲。优化考试内容,突出立德树人导向,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试题形式,加强情境设计,注重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命题要符合相应学业质量标准,体现不同考试功能。加快省级命题中心和标准化考场建设。加强命题能力建设,优化命题人员结构,加快题库建设,建立命题评估制度,提高命题质量。逐步提高蒙古语文和朝鲜语文试卷命制能力。
15.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和招生录取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新高考,把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逐步改变“应试教育”倾向,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能力建设,坚持依法招生,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强化招生考试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条件保障,不断提高招生录取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结合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选考情况,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并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修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不断增强师资与条件保障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编制使用效益。设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用帐户”,优先配齐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加强编制动态调整与统筹使用,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选课走课教学需要,于每年研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统筹分配方案。实行普通高中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办法,更好地体现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班主任和一线教师倾斜。
2.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各地要完善学校建设规划,扩大教育资源,优化校舍功能。要制订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有条件的地方应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各地市、县区要制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并于2019年12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执行国家修订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继续做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加大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实施力度。
3.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切实加大普通高中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在严格遵守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要严格落实《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实施意见》(黑财教〔2015〕66号)文件精神,确保本地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每生每年1600元。完善成本分担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启动普通高中学费调整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4.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普通高中教育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普通高中发展特别是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选优配强普通高中学校领导班子,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省政府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的统筹,各地要全面落实市、县级政府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责任。要将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深入研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师资和校舍资源科学配置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完善对普通高中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引导学校和教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严禁以升学率评价及奖励学校和教师。
5.完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加大编制统筹力度,从教师配备上确保新课程顺利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普通高中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普通高中项目建设,省本级要建立并落实学费标准。财政部门要积极健全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足额落实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普通高中学校及时补充教师提供支持,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做好学校布局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保障学校建设用地。
6.强化考核督导。执行国家制定的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和质量监测办法。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对市、县政府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特别是对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要把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并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
7.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要加大学习力度,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形成合力。要高度重视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教育政策和发展动态。教育行政、教研、科研等部门要多方用力,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特别是指导学校做好家长培训,引导家长关心孩子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优秀师德师风楷模的宣传报道,要及时解读普通高中发展相关政策。严禁炒作升学率和高考状元,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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