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
为适应海军转型建设和航空兵新质战斗力生成需要,持续推进军地合作、超前培育、精确高效招飞培养新模式,教育部会同海军在全国遴选了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
(以下简称海军青少年航校)。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2019 年度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 2019 年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21 号)要求,现将我省 2019 年度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择优录取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心素质过硬且志愿军事飞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承办学校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
三、招生计划
面向全省招收 50 名初中应届毕业生,纳入各地市中考招生计划。
四、报名条件
(一) 自然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男性,年龄 14—16 周岁(2002 年 9 月 1 日至 2005 年 8 月 31 日之间出生),具有黑龙江省学籍和户籍。
(二) 身体条件:身高在 160—180cm 之间;体重在标准体重的 80%至 130%之间(标准体重 kg=身高 cm-110);双眼裸眼视力“E”字表检测均在 1.2 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戴角膜塑形镜矫正,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文身、刺字等;无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及传染性肝炎等病史。
(三) 心理品质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敢,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 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立志海空飞行,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本人及亲属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
(五) 文化条件:学习成绩优秀,预估中考成绩达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要求,外语限英语。
五、招生程序
(一)宣传动员(4月底之前)
1.各市(行署)教育局要将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工作安排逐级通知到每所初中学校,指导县(市、区)教育局督促所属学校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男生,集中播放海军青少年航校宣传视频,详细介绍海军青少年航校培养模式的目的意义、资质条件、政策待遇和培养目标,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每名初中毕业年级男生了解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政策,积极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
2.4 月 8 日起,海军招飞机构会同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派出宣传工作组,深入全省各地市的初中学校,开展面向考生及家长的入校宣传动员,了解学生相关学业情况。各地市、县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要自觉把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安排专门时间、场地和人员,主动配合海军青少年航校开展入校宣传和筛查把关工作。
(二)组织报名(5月5日之前)
1.个人自主报名。有志向报考海军青少年航校的考生个人自我评估条件达标,登录海军青少年航校承办学校(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报名平台(网址 www.hljsyzx.cn 或 hljsyzx.wpyun.com)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 1)和初选体检表(见附件 2)。报名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初选体检表在当地医院进行相关项目体检后,由医院填写、医生签字、医院盖章,考生将报名表和初选体检表拍照上传至网上报名平台后,将原件快递给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完成报名。
2.学校推荐报名。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报考意向和综合条件,遴选确定本校推荐对象,组织学生统一填表及到当地医院体检,并汇总报名表和初选体检表,统一邮寄给黑龙江省实验中学。
自主报名和推荐报名表格邮寄截止时间均为 2019 年 5 月 5 日(以收到日期为准)。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海
城街 1 号,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收件人:宋宏伟,电话:
18504609025、0451-53642860。
3.相关初中学校将报名考生名册电子版上报本市(行署)教育行政部门,市(行署)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将电子名册(见附件 3)发给海军青少年航校报名专用电子邮箱 boundless-sea@163.com。
(三)初选考察(5月上旬)
海军招飞机构对考生个人和学校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报名学生可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后登录海军青少年航校承办学校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考生将获得《黑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 2019 年招生初审合格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保管。
(四)定选考核(5月中旬)
在海军招飞机构和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对初审合格学生统一组织文化摸底,并依据摸底成绩确定前 240 名学生参加定选检测。5 月中旬,海军招飞机构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组织定选检测,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定选检测期间,带队老师、定选考生的交通费按有关规定凭票报销,在校就餐,住宿费按一定标准予以补助。
(五)审批录取(7月末)
各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 2019 年度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计划列入当地中考提前录取批次,组织定选通过学生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市(行署)教育行政部门将中考考试科目、各科目分值、学生的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中考学生人数和中考排位在前 15%的学生成绩等信息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
海军招飞机构和省教育厅指导黑龙江省实验中学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原则上执行中考成绩“可比系数”
≥1 的投档标准和录取办法(“可比系数”为考生中考成绩与当地排位在 15%的考生成绩的比值);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海军招飞机构和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因合格生源不足或其他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原则上不予补录。录取学生由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按规定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各地要优先保障青少年航空学校录取,对于兼报海军、空军青少年航校的考生应在录取前征求意见,对志愿进行最终确认。
已被青少年航空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六)签订协议(8月中旬)由海军招飞机构和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六、有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海军的伟大号召,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海军青少年航校。各市(行署)、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负责人、联系人各 1 名配合做好海军招飞各项工作。全省各初中学校校长要认真组织,协助做好考生报名、考查筛选等工作。各市(行署)、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海军招飞工作的人员名单,由市(行署)教育局汇总(见附件 4),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联系人:刘德宏,电子邮箱:liudehong315@126.com。
(二) 广泛宣传,积极推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海军青少年航校承办学校要积极配合海军招飞机构,充分利用当地网络、报刊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招生宣传,面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工作。初中学校要积极动员和鼓励品学兼优、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踊跃报考,配合海军招飞机构和海军青少年航校开展入校宣传工作。要认真做好推荐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考生质量,各市(行署)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本市(行署)应届初中毕业年级男生数的 5‰。对在推荐生源质量上弄虚作假的相关单位将严肃追责。
(三) 严肃纪律,规范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工作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加强招生指导,严格招生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不得限制初中毕业生报考海军青少年航校,不得要求已被海军青少年航校录取的学生报考其他高中学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和家长收取有关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的任何费用。海军青少年航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要及时公布报名、考核和录取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